沈炼探寻博果尔的娘与大玉儿关系之谜于自然风光中

我,沈炼(1506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一介书生,以明代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为我的故乡。《明史》中有着关于我的传记。

嘉靖十七年(1538年),我考取了进士的称号,先后在溧阳、荏平、清丰县担任县令。我以清廉著称,对待民众热情爱心,所做的一切都得到了百姓的赞誉和朝廷的肯定。

然而,在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的冬天,当蒙古瓦剌军入侵至京城之际,我作为锦衣卫经历,不畏强敌,即便文武百官皆沉默不语时,也是我首次站出发言,力主国君亲征,并提出用金银丝绸招募勇士的策略,最终被采纳。敌人闻风而退,我们的大明江山得以保全。

但北方边患依旧严重,而内阁首辅严嵩却擅权欺上,我深感国家危机四伏,便在朋友家饮酒之余,就地写下揭露严嵩父子十大罪状的奏疏,但遭到皇帝责难,被廷杖并贬官至塞外保安州种田。

在那片偏远的地方,我虽身处囚牢,但商人与里长仍旧对我表示友好,让我得以安居乐业。在闲暇时光,我也常与同乡交流忠义事宜,或是挥笔成诗,如《塞上感怀》中的几句:

沙塞黄花带雪开,

谪臣中酒坐徘徊。

睢阳骂敌心偏壮,

上国思君意未灰。

南北风尘常按剑,

乾坤气序更含杯。

醉醒数把春秋看,

还有程婴救赵来。

嘉靖三十六年的岁月里,我又一次发现了一件令人愤慨的事——兵部侍郎杨顺为了报功,将无辜居民杀害,并诬陷他们是白莲教成员。我于是通过诗歌表达了我的愤怒和质疑。然而,这样的行为最终导致了我的悲剧性命于十月十七日告别世间,此时我尚未满五十一岁。而此后的事情,更让我家族遭受不幸,但最终经过一番挣扎,最终获得平反昭雪,并追赠光禄少卿。此事虽过往,却成为历史的一个缩影,让后人铭记着忠诚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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