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杂志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方式。
我国古代确实有退休制度,但仅限于官吏。常见的称谓有致仕、致事、致政等。在《春秋公羊传》中,“退而致仕”被书面,这里注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意即交换权利给君王。这个退休制度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于唐朝时期,最终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而“退休”一词,则始见于唐宋文籍,如韩愈的《复志赋序》和《宋史.韩贽传》中的记载。
这项退休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达到正式的退休年龄,《礼记.曲礼》规定:“大夫七十而致事。”后来的汉、唐、宋、元等朝代基本遵循这一规定。但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都听致仕。”但在达到最低年龄之前,也可以提前申请如同唐朝那样的规则:“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即如果身体健康无法承受工作压力或者生病,那么即使未到最低年龄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明朝也有类似的规定,对那些不能正常执行职务或者能力衰弱的人员,可以随时勒令他们离职。
因此,在中国历史上,“告老还乡”的概念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主动回避权力斗争,比如范蠡;无心于政治生活,比如陶渊明;以及由于客观条件,如身体疾病或过度劳累,无法继续担任重任,从而选择提前申请“告老还乡”。
此外,还有一些例子显示,即使提出申请,也并不一定能得到皇帝的恩准。如果个人对某个地方文化有特别的情感联系,就可能会受到影响,比如张翰,因为一阵秋风,他突然领悟到人生追求快乐和自由胜过功名富贵,因此选择“告老还乡”。然而,并非所有人的请求都能得到满足,有时候,即使是因为健康问题要求早点归隐,如张禹,他多次尝试但并未成功地获得皇帝允许。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系统让人才能够流动,加强了农村经济和文化交流,同时也是一种资源优化配置方式,为社会带来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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