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一介穷途明朝,还是清朝的贫困生?揭秘他的故事与思想主张
李贽(1527~1602),汉族福建泉州人,是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的泰州学派代表人物。
他早年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嘉靖三十一年中举人,历任教谕、国子监博士等职。
后因弃官隐居湖北黄安及麻城芝佛院,从事讲学,被诬陷下狱自刎于狱中。
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他批判重农抑商,以功利为本倡导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其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等。
他的故事:
出生于明世宗嘉靖六年的农历十月廿六日,在家族迁至福建泉州府南门外。他幼丧母,与父学习,不信回教,不受儒学传统束缚。
他曾以12岁之齿写《老农老圃论》,讽刺孔子的言论。26岁中举人后历任多个官职,最终辞官隐居黄安及麻城。
在麻城,他讲学抨击时政,并撰写读史文章教授耿家子弟。晚年著述完成《初潭集》、《焚书》等作品,对道学进行批判,并评价秦始皇为千古一帝。
万历十六年起,他长期居住在芝佛院,为客流所尊敬。在此期间,他被誉为“横扫儒释民”的学术巨星,但也遭到保守势力的围攻和迫害,最终被捕并死于狱中。
他的思想主张:
对程朱理学大加鞭挞;
批判传统道德提倡男女平等;
否定“天理”提出“两气生成论”。
如何看待李贽?
作为晚明思想启蒙运动的旗帜,他以其奇谈怪论闻名天下。他崇尚真奇反对泛道德主义建立了童心说的新思想体系,使他成为时代矛盾焦点,被理解为理解晚明社会风尚变迁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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