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疆域汲取教训应用中国历史研究法通过反复的行政区划变革将一级行政区域改为路

1、领土扩展与边境稳固

政和元年,宋朝告别五代的分裂局面,实现了对北方的基本统一。与辽国的边界经过长期较为稳定,最终确定在雁门山、大茂山、白沟三地一线。这段时期,宋朝失去了燕云十六州这道坚强屏障,只能在边疆广植柳树以防御外敌。在与西夏的战争中,宋神宗积极寻求开拓疆土,最终取得绥、熙、河、洮、岷、兰等州,以及湟水流域和洮河上游至贵德地区的一部分土地。哲宗时期又进一步收复失地,并设立陇右都护府。而建炎南渡后,宋朝仅保有秦岭淮河以南及岷山以东的领土范围。此后,在宣和三年(1121年),西安州和怀德军再次被西夏夺取。同时,宋朝也在与大理交界处设立了黎、中、高、三叙泸黔邕等州,以增强边境控制。

2、行政区划改革

为了避免唐朝藩镇割据带来的危机,一级行政区划由“节度使”改为“路”。自至道三年(997年)起,便确定了十五个路,其中包括京东、京西、彼岸北海之江南荆湖两浙福建及四川峡广东西五路。随后咸平四年(1001年),将西川路分为利益二路,将峡路分为夔梓二路;天禧四年(1020年),将江南东二路并入原有的江南东路;熙宁五年(1072年),将京西转变为北下二条,将淮南改成东西两条,并把陕西省分成永兴军秦凤两个小单位。此外,还分别将河北、二京各自分成了东西两条,这样形成了一系列新的行政区域结构。而崇宁五年的改革更是提升了开封府的地位,让其成为一个独立的小单位。在宣和四年的盟约中,即便承诺灭亡辽国之后会获得燕山及云中的两个地方,但最终没有实行此举。在建炎迁都后的新时代里,再次调整行政区划,将原本的地方设置重新整合,以建立起如下的十六个新的行政区域:两浙东/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 浅黄; 江汉; 淮楚; 荆楚; 重庆市, 成都市, 利洲(内陆); 福建省(华) 广东省 (华) 广西省. 这种重心倾向于内部管理而非外部防御的手段,使得中央集权得到了加强,但同样导致地方防务相对弱化,加剧了国家安全问题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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