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杂志的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他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退休制度。这是一种提前退休的方式,让身心俱疲的官员能够早点回归平静安宁的生活。
我国古代有着退休制度,但它仅限于官吏,并且只有一些特定的称谓,如致仕、致事和致政。《春秋公羊传》中提到“退而致仕”,注释解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即交换权利给君王。这个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最终在宋、元、明、清四朝得到完善。而“退休”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唐宋时期。在唐代散文家韩愈的《复志赋序》中就提到了“退休于居,作《复志赋》”。至宋朝,《宋史.韩贽传》记载:“十五年后谢绝人事,读书赋诗自娱”。
这项制度是古代官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一个官员达到一定年龄条件,比如按照《礼记.曲礼》的规定,大夫七十岁便可致仕。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个标准逐渐调整。在汉朝和唐朝,他们基本遵循七十岁作为定下的规则,而到了明清两朝,则要求六十岁以上者都可以申请辞职。不过,在此之前也可以提出提前辞职的情况,比如如果身体状况不佳或者因为受伤无法履行职责,即使尚未达到年龄限制,也可以获得准许。
在我国古代,“告老还乡”通常指的是那些主动请辞并提前申请离职的人士,他们往往会因为健康问题或对工作失去热情而做出这样的选择。例如晋朝的陶渊明,他因向往田园生活而主动请辞;张翰则因为一阵秋风让他思念吴地(今浙江)的菰菜、莼羹和鲈鱼脍,便决定放弃高位回归故土。
最后,有些情况下,由于客观原因,如体弱多病,不适合担任重任,也可能会申请“告病还乡”。虽然这种情况通常会得到皇帝的理解与支持,但并非每次都会被批准,如李靖曾在六十四岁的时候因身体状况不佳申请离职,但他的请求最初没有得到通过。
从某种角度来看,“告老还乡”对于人才资源流动带来了积极作用,它促进了人才从城市迁移到农村,从而影响了农村经济文化发展,同时也有助于缓解城市压力,为社会创造了一定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