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杂志的最新一期中,我发现了一篇署名为靳友成的文章,探讨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该文全文: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指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方式。
在我国历史上,也有类似的退休制度,但这些仅限于官方人员,如致仕、致事和致政等。在《春秋公羊传》中,有“退而致仕”的记载,这意味着交换权利给君王。这种制度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到了唐朝,并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进一步完善。而“退休”这个词汇则是在唐宋时期才开始使用的,比如韩愈《复志赋序》中的描述,以及宋史中的记载。
这是我国古代官僚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如果官员达到一定年龄,就会被要求辞职,《礼记·曲礼》规定:“大夫七十而致事。”后来的各个朝代都基本遵循这一规定。但到了明清两朝,则将年龄降低至六十岁以上,即可申请退休。不过,在达不到正式退休年龄之前,也可以提前请假或辞职,如唐朝对于因疾病无法继续工作的人员允许提前离任;明朝也有一条规则,对于身体不佳或能力下降的官员,可以随时命令他们离职。
因此,“告老还乡”就是那些主动请辞并提前申请离任的人们,他们通常会因为健康问题或者身体状况不好,而不得不离开繁忙的工作环境返回家乡。这些人通常能够轻易地获得皇帝批准,无需经过复杂的手续。例如,在弘治四年的某次诏令中,皇上专门宣布:“自愿请求离任者,不论年岁,一概准予”,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电视剧中描绘宰相刘罗锅在晚年即向皇上提出请求回家的场景深入人心的事实说明。
实际上,在古代,我国有三种情况可能导致主动提出“告老还乡”的请求:
“告老还乡”以避免权力斗争:最典型的是范蠡,他辅佐勾践复越之业,最终选择隐居五湖之滨,以避免成为政治斗争中的牺牲品。
无心于官场,“告老还乡”: 有些官员已经没有再参与政治活动的心情,只想平静地生活,便选择回归故土。
客观条件——体弱多病,不适合担重责任,因此申请“告病还乡”: 这些人往往得到了皇帝恩准,比如李靖六十四岁就因为健康原因提出此要求并获得批准。但也有例外,如张禹尽管不断尝试,但他的请求未能得到满足,被留用至最后。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制度对人才流动和农村经济文化交流都产生了积极作用,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机制,让经验丰富但身心俱疲的知识分子能够安享晚年,同时促进了社会资源之间流通,使得地方经济文化得以发展。此外,它也表明了封建社会对于知识分子的尊重和保护,同时反映出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稳定与秩序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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