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杂志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古代官吏因年迈多病而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制度。这是一种提前退休的方式,在古代官吏退休系统中占有一席之地。
我国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就有退休制度,但仅限于官员,如“致仕”、“致事”等。在《春秋公羊传》中记载:“退而致仕”,注释解释为“致仕,还禄位于君”,即交换权利给君王。这个制度逐渐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到唐朝,再至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而“退休”这一词汇则始见于唐宋文籍,如韩愈的《复志赋序》和宋史中的韩贽传都有此记录。
这项制度是古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定,大夫七十岁才可以辞职,但实际操作中会有所不同。在汉朝和唐朝大多数情况下仍然遵循七十岁以上可免役的规定,而到了明清两朝则降低到六十岁以上。但在达到年龄要求之前,也可以提前申请如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工作,即使没有达到规定年龄也可获得离职。
告老还乡通常指的是主动请辞并提前返回家乡的情形,这与被迫归隐或无力再任差别很大。在明弘治四年,一条诏书便允许所有愿意提前的官员不论年龄,可以直接申请离职。这体现了当时对待高龄官员的一种宽容态度,如刘罗锅在宰相位置上也因为年纪大便提出要回家的请求,并获得批准。
告老还乡主要出现在三种情境:避免权力斗争、失去了对公务的兴趣或者身体原因导致难以继续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为了避开政治斗争还是因为个人选择,都会被视为合理理由。此外,有些人由于触景生情,或是在某个瞬间突然领悟人生的价值观,便决定放弃繁华世俗,以图更简单快乐的人生,这也是一个常见的情况。
然而,并非所有请求都能得到满足,有时候皇帝可能不会恩准。此例子包括张禹,他曾多次尝试通过奏章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却遭到了皇帝拒绝,被强留下来继续担任其职务。因此尽管告老还乡提供了一定的自由度,它并不总能保证成功实现个人意愿。
从另一种角度看,“告老还乡”的确能够促进人才流动,对农村经济和文化交流产生积极影响,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忠诚且富有经验的旧臣民,他们离开京城后,将他们深厚的人脉和智慧带入到地方社会,从而推动了社会整体稳定与发展。
标签: 元朝历史国际纪录片 、 明朝 顺序列表朱佑樘 、 元朝100个历史冷知识 、 中国有多少朝代 、 中国5000年历史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