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炼(1506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是明代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史》有传。嘉靖十七年(1538年),我考中进士,先后出任溧阳、荏平、清丰县令。清廉爱民,政绩卓著。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冬,我国蒙古瓦剌军入侵,威逼京城。皇帝召集文武百官商议退敌之策,从早晨到中午没有一个人发言。我在朝堂上慷慨激昂地主张采取金银丝绸招募军队的策略,并极力支持赵贞吉的意见,最终影响了朝廷的决策,使得敌军撤兵。
当时北方边患十分严重,而又适逢内阁首辅严嵩擅权,瞒报军情。我眼看大明江山将要灭亡,便在朋友家喝酒时感伤国事,当场写下奏疏揭发严嵩父子的十大罪状。但是皇帝却以我去年在金殿吵闹为由,对我进行了廷杖,并贬斥到塞外的保安州种田。
在保安州,我与商人和里长友好相处,他们帮助我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在此期间,我与同乡交流忠义大节,也写下了一些壮怀激烈的诗篇,其中《塞上感怀》是我留下的名作:
沙塞黄花带雪开,
谪臣中酒坐徘徊。
睢阳骂敌心偏壮,
上国思君意未灰。
南北风尘常按剑,
乾坤气序更含杯。
醉醒数把春秋看,
还有程婴救赵来。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兵部侍郎杨顺被授予宣大总督职位,但他却杀害无辜居民来谎报军功。我得知此事后,不畏强权,以诗责问杨顺。他为了掩盖罪行,与御史路楷合谋,将我的次子杖死,并捉拿我的长子沈襄。但随着吴时来的揭露和昭雪,大明朝廷最终恢复了我的名誉,并追赠光禄少卿,以及建立祠堂纪念。此外,还追谥号忠愍,为家族带来了荣耀。而我的作品,如《青霞集》,也流传至今,为后世所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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