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炼博果尔的娘是谁比孝庄尊贵在自然的氛围中探寻答案

我,沈炼(1506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是明代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史》有传。嘉靖十七年(1538年),我考中进士,先后出任溧阳、荏平、清丰县令。清廉爱民,政绩卓著。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冬,我国蒙古瓦剌军入侵,威逼京城。皇帝召集文武百官商议退敌之策,从早晨到中午没有一个人发言。我在退朝时,以一声“臣以为天子应该拿出金银丝绸招募军队,亲自重赏勇猛之士”,极力支持赵贞吉的意见,并慷慨激昂地加以补充。在朝廷采纳了我们的主战不降建议之后,不久,敌军撤兵。

当时北方边患十分严重,而又适逢内阁首辅严嵩擅权,我眼看大明江山将要灭亡,所以心急如焚。当时,在朋友家喝酒,我感伤国事,当场写下奏疏揭发严嵩父子的十大罪状。但皇帝却责令对我廷杖,并被贬斥到塞外的保安州种田。

在保安州种田期间,我同乡里人谈论些忠义大节之事,也写些壮怀激烈的诗篇,其中《塞上感怀》这样写道:沙塞黄花带雪开,谪臣中酒坐徘徊。这两句诗表达了我的哀愁和对国家未来的担忧。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兵部侍郎杨顺与蒙古族鞑靼部落交战丢失城池40余座,但他却杀害一批无辜居民来谎报军功。我得知此事后,便给杨顺寄去两首诗责问他,这是我的最后一次抗争。在这之后,我遭到了不公正的命运,最终被害于那年的十月十七日,当时已是51岁高龄。

沈炼死后,由于杨顺等人的诡计和陷害,一直影响着我的家族。我孙子沈良卿及其后代一直留在保安州求学成家立业。而我的书籍,如《青霞集》,也流传至今,为世人所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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