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员工资解密一品官年薪收入32万如何通过明朝历史视频了解其生活场景

在明朝的末年和清朝初期,有一个著名的思想家叫顾炎武,他曾经感慨地说:“自古以来,百官的俸禄总是很薄,从没有像现在这样。”顾炎武的话影响很大,后来的很多研究明史的人都有类似的看法:明代的官员生活得非常艰苦,贪污行为是因为低薪所导致的。然而,这样的观点忽略了实际情况。

事实上,明代官员的俸禄是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由朱元璋设定的,并且成为了整个有明一代的一个常规标准。在制定这个标准时,朱元璋难道会不给他的手下官员提供基本生活费?这既不符合情理,也显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此外,朱元璋也认为他给予官员的工资已经足以让他们养家糊口,即使可以算作优厚的一笔钱。这就产生了一种历史上的矛盾:一方面是官吏们抱怨工资太低;另一方面,是朱元璋坚持认为工资已经足够高,只要不要贪污,那么一切都好。

那么,我们来看看当时的情况。洪武二十五年的八月份,朱元璋发布了一份反腐败教材,《醒贪简要录》中详细记录了他制定官吏工资标准时使用的理论依据。在《醒贤录》中提到,一品级别最高的大臣每个月收取87石米,每年1044石。根据当时计算,一石米大约等于155斤,所以一年下来,大约相当于32万元人民币。

按照现代经济学评价方式,可以用恩格尔系数(食物支出/消费支出总额)来衡量一个人的生活水平。如果恩格尔系数小于或等于20,则表示极度富裕;如果在20-40之间,则表示富裕。在那个时代,每个人平均每天吃三升米,而家庭人口通常只有4-5人。所以,如果我们计算一下县令每月7.5石米对应的小麦需要,以及其他必需品,比如油、盐、肉和蔬菜,我们会发现这部分费用只占到了他的收入中的20%左右。这意味着县令虽然不是极其富裕,但至少处在相对较为富裕的地位。

因此,当我们看到顾炎武这样的评论说 明朝官方人员工资过低的时候,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真正的问题可能包括俸禄执行不力或者物价上涨等因素。但最根本原因并非如此,而是中国古代家庭制度特别是妻妾制度造成的问题。当海瑞担任淳安县令的时候,他仅领到的12石大米和27.49两银子还能养活一家五口吗?而且,还有人推算清代江南居民全年的日常开销不过30两银子,其中包括食品、副食以及其他必要品项。而海瑞作为七品县令,只有一半多一点儿财政预算,而且他还有两个小妾,这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态。不过,由此可见,在考虑到家庭规模庞大的情况下,不难理解为什么即使面临如此高昂的人民日常开销需求,他们仍旧无法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如购买肉类之类商品。

最后,我们必须承认国家支付给官员们的是用于维护他们奢侈生活状态的一部分,而这些成本并没有被国家承担起来。如果我们把这些花费加回到正常人群中去,那么大家都会更加贫穷,因为政府将更多资源投入到了支持那些拥有庞大家族成员数量与众多妻妾的人身上。但这是他们个人的选择,它不能成为“当”的理由。而现实与过去并无二致,无论何时何地,都有人寻找借口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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