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的末年和清朝初期,有一个著名的思想家叫顾炎武,他曾经感慨地说:“自古以来,官员的俸禄总是很薄的,几乎没有比这更差的情况。”顾炎武的话影响深远,后来的很多研究明史的人都有类似的看法:明代官员生活非常贫困,他们之所以贪污,是因为低薪所致。然而,这种观点忽略了另一个重要的事实,即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制定了官员工资标准,这个标准后来成为了整个明朝的一项规定。
朱元璋制定这个标准时难道会不给他的手下官员提供足够的生活费?这样做既不合情理,也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朱元璋还相信,他给出的工资已经足以让官员养家糊口,并且可以说是优厚的。这就产生了一种历史上的矛盾:一方面,有人抱怨工资太低;另一方面,朱元璋却认为他的政策已经足够了,你们若再贪污,就等于自找苦头。
那么,真的有人觉得明朝官员工资太低吗?我们要比较两边谁的话更可信。首先,让我们看看朱元璋为何这么想。在洪武二十五年的八月份,朱元璋颁布了一本反腐败的小册子,《醒贪简要录》详细记录了他制定官方工资标准的心理依据。根据《醒贤简要录》,正一品大臣每月领取87石米,每年1044石。如果按照今天一斤米值2块钱计算,那么一年下来大概能赚到32万元。这对于当时的大臣来说,不算高收入,因为他们相当于现在的总理副总理级别。
但是,《醒贤简要录》的计算方式却让人震惊,让我们感觉到这份薪水其实并不少:从稻谷中加工1044石米需要2620石稻谷。而生产这些稻谷则需要873亩田地。种田需要耕牛,一头牛可以耕作50亩土地,所以需要17头牛。田间劳动者则需57个人来耕种。当收获结束之后,用未脱粒的大米挑1担只能装4斗稻谷,因此,要完成这一切,还得走13100里路。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比如打捆、运输等,都必须由农民自己承担。
因此,当看到正一品大臣每月领取87石米时,我们不能只看到表面的数字,而应该考虑到背后的辛勤工作和巨大的投入。不仅如此,即使是县令这样的七品小吏,其月薪也只有7.5石,大约90石。但按照《醒贤简要录》的算法,也要求70多亩地、5个农民专门为此而努力,以及光是挑那些稻谷就需要走1000多里的路程,所以很难说这个待遇不足以让人接受。
如果用现代经济学中的恩格尔系数(食物支出/消费支出总额)来评价一个人的生活水准,那么一般认为恩格尔系数≤20代表极度富裕,而20—40代表富裕。在那个时代,一般家庭人口平均四五口,每户每天吃饭只需3斗米即可满足需求。如果按这个比例计算,那么县令虽然只是六品,但其家庭只要占用15%左右的一个人的开销,便能达到“富裕”水平。一位县令虽身居基层,但其生活水平竟然超过普通百姓,从某种程度上支持了这种“重禄”的说法。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我们还是能发现一些问题,比如俸禄执行不到位、物价上涨等原因。但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中国古代家庭制度特别是妻妾制度。在海瑞任淳安知事的时候,由于各种扣除,只剩下12石大米和27.49两银子。他尽管节俭,却仍旧无法保证家里的基本开销。而根据历史资料显示,如果普通百姓一年能有30两银子的日常开销,那海瑞家的确面临着困境——但这并非因为工资过低,而是在于他的家人口众多,加上娶妾带来的额外开支,使得现金流紧张至极。
另外,我们还应该考虑的是,因為公务人员通常不能像平民一样简单地进行自己的农业活动或商业交易,他们不得不购买商品与服务,以维持他们较高的地位和社会期待,这些成本国家也不应完全负责。这意味着即使国家支付较高的税款给公务人员,它们也可能被用于奢侈或者其他形式上不可解释或非必要之事项而不是用于提高质量或效率,或许有些事情就是它们的事,与老百姓不同寻常的地位自然也有不同的费用结构及需求。此外,如果仅仅因为生活成本过高就成为“当权者的理由”,那么任何时候都有人能够找到借口去解释为什么他们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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