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科举考试的公平性被视为至关重要。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宋真宗赵恒表达了对科举不公的忧虑,并决定召集所谓“势家子弟”进行单独考试。这一做法便奠定了宋代对于“官二代”的特别待遇,即所谓的“别试”。
为了实现录取政策上的公平,宋朝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倾向于录取平民和庶族学子,使得一般人有更多机会通过科举考试;二是扩大录取名额,以增加出身非官宦家庭的人才。
事实上,宋初期的录取率并不高,每年的进士名额仅有二十余人。但随着赵光义(太宗)的登基,大幅增加录取名额。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共计500人获得进士及诸科等级之职,这一数字创下了新纪律。
在这一次考试前,赵光义曾表示:“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这表明当时选拔人才的情急心切。当年的应试者超过5300余人,其中按10%左右的比例要求来录取。这在当时是一个相对较高的比例,但也引发了一些批评,如薛居正提出的:“取人太多,用人太骤。”
然而,这种扩招策略并未失效。在那次考试中,有许多杰出人物如吕蒙正,一甲第一名、状元,也就是说,没有这种倾斜制度,他可能难以脱颖而出。
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成为史上最大的一次进士及诸科等级之职录用,那一年共计740多人获此殊荣。此外,还有特奏名900余人,以及从落榜生中补录500余人的安排。
“特奏名”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手动调整机制,用来照顾那些连续参加十五次以上但未能被錄用的考生。这些老考生可以直接获得本科出身,不必再参加正式考试,这是一种显著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保障措施,也体现出了恩赐的一面。
由于其优渥条件,使得宋朝成为中国古代最容易金榜题名的一个时代。在这种激励下,加上规模宏大的报名者众多,只要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全国各地就有10万多学生参加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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