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与历史资料初三上册中的物品考察

在《中国》杂志的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他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为告老还家,是指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方式。

在我国古代,也有退休制度,但仅限于官吏,被称作“致仕”、“致事”、“致政”。《春秋公羊传》中有“退而致仕”的记载,其中注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意即交换权利给君王。这个制度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汉朝时期发展到一定水平,再到唐朝时期和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但直到唐宋文籍中才见到“退休”这一词汇,如韩愈《复志赋序》中的“退休于居,作《复志赋》”。

这个制度是我国古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礼制规定,大夫七十岁便可以获得致仕资格。不过,在汉朝和唐朝等后来的时代,这个年龄基本被保持在七十岁。而到了明清两朝,则将此限制下降至六十岁以上。

除了达到定额年龄外,如果身体状况不佳或者身患重疾,也可以提前申请辞职。此如唐朝的规定:“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这意味着,即使未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只要身体状况差劲也能提出辞呈。而明朝也有相似的规定,对于那些因为健康问题或能力衰减无法胜任工作的官员,可以随时要求他们提前离职。

因此,“告老还乡”通常指的是主动请求早点回家乡生活的人士。在历史上,有些人会选择这种方式来避免权力斗争,比如范蠡,他在勾践灭吴之后,因为预见自己可能成为新兴势力的目标,所以选择了告老归隐。

有些人则是由于对政治无心或者渴望回归田园生活而选择此途径,如晋朝县令陶渊明,他主动请辞,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最后,还有一些因体弱多病难以承担繁重工作而申请早日返回故土的人士,他们往往得到皇帝的理解和支持。如果个人贡献巨大,即使超过了正常退休年龄,也可能会延缓其退役时间。然而,并非所有人的请求都能得到满足,有时候即使身体状况恶化也不得不继续留守岗位,如张禹这样的人物就曾经尝试过,但最终未能成功地逃脱政治命运。

从某一角度看,“告老还乡”的存在对于人才资源流入农村以及促进文化交流与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使得人才能够顺畅地转移,从而促进社会整体稳定与繁荣。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