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戍官(如钱虎、白虎等)与大将军、将军、卫戍、参谋、将军等地方武官是什么关系

明代,卫官(如钱虎、白虎等)和将军、将军、侍卫、参谋、将军等武官分别隶属卫制和营制。 两者之间没有明显的重叠。

1. 警卫系统

卫所是明代采用的一种军队编制制度。 永乐年间,全国士兵数量达200万。 明朝的军事编制实行“卫制”。 军事组织有警卫和指挥两个层次。 一宅有办公室,多宅有警卫。 设武将一人,统领军队,指挥士兵五千六百人。

军事组织有警卫和指挥两个层次。 一宅有办公室,多宅有警卫。 设武将一人,统领军队,指挥士兵五千六百人。 卫下有千户(士兵一千一百二十人),千户下有数百户(士兵一百一十二人)。

各州县警卫哨所,由各自司令官、师司令管辖,各都司令官又由中央五军总督管辖。 京都的侍卫有两种:一种是京军三大营,是国军精锐;另一种是京军三大营,是国军精锐。 另一个是皇帝的私人军队。 前者由五军总督管辖,后者往往由太监率领,直接听从皇帝的命令。

士兵具有军人身份,是世袭军人,通常在田野或驻军工作。 一旦发生战争,朝廷命令将领率领自卫和军事基地部署的士兵作战。 侍卫制度有点类似于皇家军事制度,也类似于唐朝的皇家军事制度。

2.营地系统

明朝的军队大致可分为京军和地方军。 北京军是保卫首都的军队。 地方军队包括卫队、边防兵和民兵。 边防士兵一般指守卫边疆的军队。 明代,有九个军镇,史称“九界”。 边防士兵和民兵属于另一个系统,称为营系统。

朱元璋王朝建立时,营寨制度就已经形成,征兵是军队的主要来源。 新中国成立初期,世界太平之际,该营部队很大一部分来自自卫队。

宣德以后,随着边境紧张局势逐步升级,警卫制度逐渐弱化,征兵制度开始成为军事实力的重要来源。 “土木堡事件”后出现了大规模的招募。 嘉靖年间,戚家军和于家军都在招兵买马。

由于警卫官调任营长的情况很常见,所以警卫所的正式职位之一就是指挥官,这是为营地系统借用的。 在驻军系统中,总司令是当地驻军的最高官员。

不过,作为营长,都司的军衔相当低,只比卫戍级别高。 下面有将军、副官、副官、巡抚。 杜西营官兵解散后又回到了原来的岗哨。

营军官由营长、队长、哨兵、警卫、连长、游击、参谋、副将、上将组成。 将军一般不世袭,也不会终身任职。 一切军需物资均由朝廷提供。 因此,招募制度给朝廷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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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信息:

明朝军事制度:

中国明朝改革了元朝的军事制度,创造了独特的驻军制度:皇帝垄断军权,在全国重要地点设立驻军所。 士兵世代相传,供给全靠耕种。 这一制度对于维护明代君主集权统治发挥了巨大作用。

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纳了刘基的建议,制定了《兵卫法》,在全国各地设立卫所,控制要地。 中央设有总督府。 洪武十三年(1380年)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 它是最高军事组织,负责国民警卫队的军事地位。

征伐、驻军、训练等均听兵部指挥。 一旦发生战争,兵部根据皇帝的命令调集军队,任命军事首领,颁发印章,并带领从侍卫调集的部队出征。

战争结束,首领将印章上缴朝廷,官兵们返回岗哨。 这种军事指挥权和军事部署权相分离的制度,以及无专职军官和私人将领的制度,旨在确保皇帝对国家军队的控制。

地方设立都司部(简称都司),任命一名司令员为地方军事指挥员。 京城管辖下,重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府)、县(州)均设置卫所或衙门。

总卫由卫队长领导,辖5000户驻所,共5600人; 千户站由钱虎领导,辖百户站10个,共1120人。 百户驻以白虎为首,辖2将军旗,共112人; 总旗有5面小旗,共50人; 小旗有10人。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设国都司、卫所。 京师17个,行京师3个,留守师1个,内外卫329人,千户岗哨65个。 最鼎盛时期,军队数量达到270万以上。